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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性暴力 列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將「禁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之保護措施」納入保護令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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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數位性暴力案件層出不窮

    很多未經同意散布的性私密影像在各平台上流竄

    為強化被害人性影像的保護措施、遏止數位性暴力造成傷害

    三讀條文明定,增列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的相關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

    增列的類型包括

    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另外,得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

    #家庭暴力防治法 #數位性暴力

    上版日期:1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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