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怨的青春--謝絕恐怖情人
「9日高雄柴山驚傳女大生焚屍案,求歡遭拒的學長體重高達150公斤,在租屋處輕易勒斃體重不到50公斤的學妹,之後到柴山縱火毀屍滅跡,遭登山客通報燃燒廢棄物火警,警方會同到場逮獲在旁徘徊的男大生,整起事件才曝光。男大生在訊表示後悔....」
也許對大多數人而言,這是則情殺命案新聞,當時的怵目驚心,激起心湖漣漪點點,幾天後,生活的巨輪運轉依舊,記憶也隨著新聞熱度褪去。然而,無論是對加害人或被害人的家庭,卻會是心裡一輩子的痛。
近年情殺事件平均每個月都在發生,年初家暴法方才增訂「恐怖情人條款」(註),顯見安全的親密關係確實是一大課題。對於感情的執著,古今皆然,金代元好問聽聞殉情雁事蹟有感而發,寫就一闕詞,開頭就寫著:「恨人間,情是何物,直叫生死相許」(粉絲們如果看過金庸的小說,應該對「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這句不陌生),「情為何物」真是個大哉問。
這位學妹是與男友分手後,心情不佳找認識的學長傾訴,一同到另外這位學長家借宿,才認識沒幾天就慘遭毒手。很執著的愛念,讓療情傷的學妹不設防,卻也帶來殺機。
席慕蓉在「無悔的青春」刊頭上這麼寫著:
「在年輕的時候,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請你,請你一定要溫柔地對待他。
不管你們相愛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若你們能始終溫柔地相待,那麼,所有的時刻都將是一種無瑕的美麗。
若不得不分離,也要好好地說再見,也要在心裏存著感謝,感謝他給了你一份記憶。
長大了以後,你才會知道,在驀然回首的剎那,沒有怨恨的青春才會了無遺憾,如山岡上那輪靜靜的滿月。」
對感情,也許無法像徐志摩說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那麼灑脫,卻是需要學習如此理性看待的。就像席慕蓉說的:「沒有怨恨的青春才會了無遺憾」,以「愛」為出發點,溫柔地對待對方,才不會有那麼多遺憾。尤其都還那麼年輕,還有很多夢想等待完成,有許許多多事情等待嘗試,生命的冒險才正在開展,然而,生命結束,這一切就跟著嘎然而止,徒留眾嘆。
僅以本文悼念逝去的年輕生命,希望青年學子們都能有足夠的情感教育,建立對感情的正向認知,尊重對方是獨立的個體,任其去留,不侷限在眼前一段感情,寫就屬於自己的「無怨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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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絕恐怖追求者4不要:
1.不要嫌棄、刺激追求者
2.明確告訴對方「我不要」
3.不要單獨赴約
4.不要給對方過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