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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狂的因應

    暴露狂的因應

    一、暴露狂又稱露陰癖者

            當事人以異於一般人的方式,係藉由暴露行為,從對方尤其是陌生人驚嚇反應中獲致性滿足,一般外觀看來與常人無異,也能正常工作,通常這類疾病與負面之成長經驗有關,亦有透過撫摸、摩擦、偷窺方式,想像與被騷擾者性交而獲得性慾的滿足,若已達到侵犯他人的犯罪程度,必須接受正規醫療治療。

     

    二、暴露狂之刑事責任:刑法第234 條公然猥褻罪意圖供人觀賞,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三、遇到暴露狂怎麼辦?

            (一)在心理層面上,暴露狂許多都是藉由其他人的驚嚇反應,來成就自己內心的成就感與優越感,尖叫和驚慌失措是暴露狂最期待的反應,應儘量避免。       

            (二)遇到暴露狂時儘量保持鎮靜,儘速離開並求助,在記憶鮮明時將暴露狂的重要特徵告訴學校 教師、教官、警察。

     

    ※暴露狂的防治

       1.加害者應由精神科醫師進行精神鑑定,如有精神疾病,除予以判刑外,更應施行強制性心理或生理治療,以絕其再犯。

        2.在全國各地社區普設心理衛生中心,全力推展社區心理衛生工作,早期發現潛在心理疾病患者,給予有效之預防與治療,並對性變態人格者、曾受性虐待之幼童施行心理諮商與治療,以預防其未來發展成性犯罪加害者。

        3.運用各種有效途徑,提昇婦女之社會地位,並教導婦女朋友在面對男性侵犯時,除了冷靜機智能 夠脫困之外,對各種性騷擾更勇於抗拒,而非逆來順受,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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