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分享色情圖片及影像檔是否違法
隨著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的普及化,各項分享軟體充斥便有人因好奇去瀏覽及下載色情圖片或影像檔若電腦軟體中又有下載分享程式如P2P軟體,則往往在不知不覺中該色情圖片或影像檔成了分享的訊息而又讓其他人下載
如此則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38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查獲之前二項物品,不問屬於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或 刑法妨害風化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