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遭受家庭暴力時,應該要:
1、 保護自己,避免激怒對方,儘可能不還手。
2、 馬上前往醫院驗傷。
3、 照相存證,好讓法官清楚知道當時所受的傷害,更容易喚起法官的同理心。
4、 找到其他可以出面作證的人,因為驗傷單只能證明有這樣的傷勢,但無法證明是配偶動手打的。
5、 要儘量錄音,想辦法錄下加害人親口承認曾經動手打人的事實。
6、 向警方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備案,如果要提出告訴,必須在暴力事件發生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