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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的範圍

    該法所保護的家庭成員範圍包含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

    五、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

    六、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

    七、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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