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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性別暴力

    五不」包括─

    不違反意願:不可強迫他人拍攝或傳送影像。

    不聽從自拍:不要聽從引誘拍攝自己的影像。

    不倉促傳訊:傳送訊息及影像前應再三確認。

    不轉寄私照:收到他人私密照,轉傳即違法。

    不取笑被害:取笑或檢討被害人是更大的傷害。

    「四要」包括─

    要告訴師長:比起獨自面對,師長可提供更多協助。

    要截圖存證:有明確的證據,才能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要記得報警:不只為了自己,也能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

    要檢舉對方:就算是假帳號,也可讓管理者依規定處理。

    海報圖片

    海報圖片01

    海報圖片03

    本文轉自:斗南DOC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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